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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一一整理歷年媒體報導校園活動的檔案,偶然讀到自由時報
今年4月10日的一則在地報導。基隆市政府翻修市內人行道與騎樓
時, 撤掉了市區多數的導盲磚,視障朋友行動時倍覺困難。基隆市
政府都發處、工務處則回應說:「導盲磚雖可以指引方向,但路面
常凹凸,視障者走在上面也難分辨,對視障者沒什麼幫助,現在沒
有規定人行道一定要設導盲磚,只要平順就好」

公務機關施政時,常會面對民意不同需求依違兩難,或常苦於資源
不足,難以周全,本是難免。然而讀到這樣的衙門回應,若非基隆
市府缺乏媒體公關意識,率爾發言;就是根本無視於無障礙空間的
需求,認為是額外、裝飾,服務極少數人而已,僅求不要違反法律
規定,聊備一格。

城市治理者若不能深切理解市民行走時的具體需求,往往先被犧牲
的,便是需要特別輔助的身心障礙者,因為多數人常先入為主,認
定他們本就行動不便,先天有諸多限制無法克服;其次也常忽略兒
童與年長者,因為不曾體驗他們來往於道路時的視角、空間感受與
行動速度。以男性居多的政治人物,自然更不能體會女性生活中,
對於安全、便利與舒適的種種期待。

因為治理者可能甚少與一般市民有共同體驗,或者時久麻木,沒有
在我們的城市裡,日日在路上行走奔波、登車下車、上下樓梯、排
隊等待、日曬雨淋,甚至很少好好呼吸這個城市裡的空氣,領受它
的溫度與節奏。治理者看到的是圖表、數據、文案、計畫,考量的
是資源分配、政治角力與選票得失。然而缺乏真實的生活體驗,所
有的城市規劃都只徒具形式。

我常說基隆市的治理者,多屬里長型的政治人物,所以喜歡場面鋪
排,卻缺乏長遠視野;重視人情請託,藉以累積政治資本。因此市
民生活裡普遍、具體、細微的生活需求,如果沒有人情管道,常被
消音。所以放任市區街道長久違規停車、隨意迴轉,卻為民眾關說
酒駕,自然被視為人之常情。

長期形塑的思考習慣,使得公家機關根本不是「先求有再求好」,
而往往會從「平順就好」墮落到「能走就好」,乃至「有路就好」
,甚至惡化成「不要走那裏就好」,這便是治理的失能,乃至敗壞


城市治理者長期如此怠惰,到最後市民也只能隨順治理者的思考,
自我制約,聊以應對,不然生活怎麼過呢?

老子曰:「太上,不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
,侮之。」一個城市,如果能讓人舒服、自在走在馬路上,不必懷
疑路燈怎麼不亮,不必擔心颱風來了路面是否淹水,不必懊惱路邊
雜物勾破絲襪,不必氣憤路面凹陷扭斷了鞋跟,不必害怕路面積水
或油汙潑濺了鞋面或褲子,不必驚恐有人迴轉甚至酒駕暴衝傷了人
命,不須大排長龍不知何時才能趕上車班,不會細看路上標誌還不
知路怎麼走。我們根本無須想起城市治理者到底是誰時,那應該就
是比較文明、人性的都市。否則首長肖像、姓名隨處可見,也只是
惹人嘲之、侮之。

我常在課堂上講,不要以為孟子、老子說得很簡單,期待很卑微,
兩千多年了,人類還常走不到他們想的那個地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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