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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連江縣議員在議會,還有金門時報公然侮辱同志朋友的語言,真的瞠目結舌。
我們的社會直至今日,竟然還有這麼多人誤以為自己手執「道德」、「倫理」的權柄,可以任意對人比手畫腳,說是說非?
到底憑什麼?你修行證了哪一級的果位?還是你由玉皇封聖封神了?
何況往往你所指責的,並不是什麼敗德,純粹只是你個人審美與喜好的偏見而已。你覺得同性戀接吻破壞好山好水,別人也可以覺得您的言語,絕非廟堂之器。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好惡,你可以不喜歡胖子、不喜歡窮人、排斥南部人、對女性、原住民、新住民、同志、任何宗教的信徒充滿刻板印象與誤解。
但是這純然是你私領域的自由。不管你距離現代知識與文明價值有多遠,我們不認同也依然忍受。
但是一旦站在公領域上,你完全沒有資格排除那些你不喜歡、不認同的事物,只要他們不違法。
你不能拒絕任何族群和你同一課堂。你不能要求窮人和你使用不同的公共飲水機或廁所。你不能要求不同教育程度的人票票不等值。
沒有道理異性戀可以欣賞藍眼淚之時親吻擁抱,而同性戀卻要分隔在沒人看見的角落。沒有道理同樣修滿教育學程、通過實習與檢定,異性戀者可以傳道授業解惑,而同性戀者必須與學生隔離。
至於如金門時報編輯、發行人等擁有媒體公器的人,公然在標題上,炫弄性器官的用途,說白了就是一種「陽具崇拜」而已。自以為擁有某套性器官,就能向別人誇耀,向人自豪。說穿了,就是整個人生,除了那套「陽具」之外,已經沒有足以建立自尊的事物了。
這種人生只能說失敗,失敗中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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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nlum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