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教育怎麼改革,學校教育的目的都在引導每一代的人類,在人類所知的基礎上,以所受知識、技能的訓練、價值與態度的陶養,面對實存的世界,追求更幸福、更卓越的可能。
然而,無論是民代或特定團體,談起公共議題或教育政策,總是不以無知為恥,有的是連基本的功課的不做,有的則是以扭曲、造假、混淆、說謊為務。
比如「同性戀結婚會導致全部人滅子、絕孫、亡國。」到底從同志結婚到全部人絕種,中間到底如何推論,才能得出這樣的論斷?中間的推論過程,每一個節點所依據的論據為何?有哪些知識概念支持?
全然沒有,卻有無數的人反覆轉貼。那麼無論六年、九年、十二年或者十六年的教育,在這些人的身上到底發揮什麼作用?
不必推論,不必以任何知識為基礎,何異於宗教?
我自己是民間信仰信徒,我會擲筊、解籤、隨香、求符令、許願、鑽轎腳。但是我很清楚這些僅停留於信仰層次,能安頓的是我的心靈,卻無法成為任何公共生活的基礎,不能成為解決我生命具體的問題的主要解方,更不能成為干預他人生活的理由。
而如今有民代宣稱「同性戀傾向的老師,教出來的學生也比較會傾向同性戀。」一堆民眾也紛紛留言讚許,且不論歧視與否的層次。如果此論為真,異性戀的家庭教育如何無法教出全部的異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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