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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怪我說話難聽,校長團體與某些不理性的家長團體,從來沒有把老師當成努力的夥伴,一直就是以家父長的心態,看不慣老師有自主意識,只想掌控老師於股掌而已。說出來的話無理至極,更沒有禮貌。「出乎爾者,反乎爾者」,對這些團體,我講話一定不客氣。

 

第一、政府是教師的雇主,不是教師的主人或老大,教育部原先單方面更改介聘辦法,就是更改教師的勞動條件,既沒有給予緩衝時間,也沒有善加協商,是極其惡劣侵害勞動權的作為。說白了,政府的做法就是教壞囝仔大小,傳遞一種慣壞雇主,欺壓勞工的觀念。

 

第二、教師有繳稅,我們也是中華民國政府的主人。不是中華民國政府的奴僕,我們身為教育專業人員,更不是校長團體或所謂家長團體可以任意頤指氣使的。我們和校長團體、家長團體是平等的組織,甚至說白了,面對教育部也是平等單位。

 

第三、偏鄉的調動早就有偏鄉的單獨規定,與本次修改的介聘辦法,根本不相干涉,既無法解決偏鄉的問題,還惡意阻擋了一般地區老師的返鄉權益。教育部與校長團體所持的理由,根本就是指鹿為馬。

 

第四、檢視一下校長協會的說法,「教師報考前就該衡量自己的家庭狀況,選擇適合縣市,不是先考上,再說因為自己家庭因素想調走」像不像那些企業主在指責年輕人不努力的語氣?再次證明這些團體,根本和資本家的心態同出一轍。一句話就是「慣老闆」無疑!再比較一下,他們整天抱怨'當校長有責無權的話,我來照樣造句一下:「校長參與遴選前,就該衡量自己的心理成熟度,了解自己是否有民主素養和治校能力,衡量自己適不適合擔任現代的校長,不是為了想當官,先遴選上,再因為自己價值觀混亂來抱怨體制。」

 

第五、再來看看家長團體所說的:「公立中小學教師領人民納稅錢,就該接受政府的工作要求,難道全國軍人、警消、公立醫院等公務員都要比照跟進,自己決定上班地點嗎?」這種說法,根本是赤裸裸的家父長心態,想要掌控教師的自由意志,要你往東就東,往西就西。何其專制!何其獨斷!

 

第六、教師的流動,很多時候不是因為位處偏遠,而是想要回到家鄉安身立命,這是基本人權而已。如果今天因為少數的校園環境惡劣,讓教師心生不如歸去之意,那是校長團體應該深切懺悔、反省的,怎麼會如此振振有詞?學校治理好了,絕大多數的老師就會願意留下來安身立命。不能治理好學校,又不知反省,只會將責任胡亂歸咎他人,卻耍任性地指責,這些團體不正是人格不成熟的表現,自己是草莓族,又說別人是草莓族。真真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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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nlum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