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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師大國文系時,當多數中文系的詩選課程已漸不習作時,母系仍堅持要維持習作的傳統。認為通曉創作,對於解讀、研究、教學頗有助益。

 

當時年少,甚不以為然。我擔任南廬吟社創作組長,社長、同儕相與鼓吹,文華老師與淙銘老師更勤於指點,所以頗好寫作。然而,我總覺得研究與創作,在現代學術裡終是兩途,各有其獨立意義。創作偏於才思。而研究當主理論與思辯,未必要能寫才能研究。

 

何況,當研究者與創作者身分不再疊合時,單純的研究者當會釐清出不同的審視角度。

 

然而這兩日的由、冉爭論中,我卻開始覺得當年老師們的堅持或許有其苦心。撇開不懂古典詩的網友不談,部分從事古典文學的研究者為冉冉辯護的說法,讓我更感驚訝。

 

在一般古典詩的寫作習慣中,有時難免會新鑄詞語,有時是直接援引新名詞、口頭語,寫得如傳統竹枝詞風格。有時則是為了格律的需求限制不得不然。

 

自自由由、歡歡喜喜一詞,乃是由自由、歡喜疊字而來,還原回原本詞彙,仍然成詞。那如果是自自冉冉,還原回自冉後就不能成詞了。另外。如果把自自、冉冉勉強拆開,分別解釋,那自自本身就不成詞了。

 

賴和是通曉古典文學與格律者,不會造出這樣的詞來。其次,為了格律需求,而生造出奇特詞語,多數會落在下三字。上四字的句法。或平平仄仄,或仄仄平平,造語十分簡單,就連初學詩的小兒也會。除非完全不懂格律。否則會違犯格律多半會出現在一、三、五等奇數字。而不會造出仄仄仄仄這種明顯有誤的句子。何況並不是沒有其他詞彙可用。

 

賴和雖不喜歡當時傳統詩壇習氣。多所批判,但是他是會作擊缽詩的,對於這一套格式並不陌生。賴和後來編選自己詩作時,將十餘入學時寫的第一篇漢詩列入,還特別註明當時初學,所以首句是違犯格律的

 

簡單來說。除非這是一個極為獨特的新詞,而創作者愛不能釋,且沒有其他詞彙可以替代,一個成熟的創作者並不會任意違律,而造怪詞。

 

另外還有人屈意討論這這是華語、臺語之別,則全然是胡說。這套格律與平仄區別並不是國民黨帶來臺灣,而是整個東亞,通曉漢字,會寫漢詩,就會共用一套規範,所以日本文人可以和臺灣文人寫詩酬唱,外省文人也可以和本省文人擊缽、閒詠,全無隔閡。這原是基本常識,我不知為何會有那麼多奇怪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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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nlum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