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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前,我回南部實習,暫時落腳在隔壁鄉鎮的明星國中。母親娘家多數都在公教界謀生,世居的街巷更是每戶都有子弟執教。所以自幼,我就看遍教師的種種面貌。

 

當年,我是公費生,實習結束就等著分發任教,加上個性中有一層欲蓋彌彰的傲氣,出入校園,就是把自己當成正式老師。

 

我自然不是那種矯俗以干名的人,但是我總覺得要用自己的眼睛來看世界。前輩說的話,一定要自己再重新檢證。

 

那一年學生畢業旅行上台北,不少實習老師隨行。一方面出手腳幫忙,一方面也近身觀察行政人員如何撐起一個活動。

 

旅程安排在台北教師會館住宿,夜裡和前輩們吃消夜、喝酒,一起守夜,聊起校園生涯的種種經歷,體會不少。

 

睡得少,反而起得很早。天剛亮,就站在南海路上,呼吸著台北清晨的空氣。想起幾個月前,我才剛剛告別這個城市呢!

 

不少師生也起得早,站在會館門口,看著一個又一個身著淡卡其服的高中生走過。

 

站在我身邊不遠處的資深女老師,是A段班導師,也是英文名師。她在班上同學的身邊,以一種深信不疑的語氣說著: 「你們看看,人家建中的學生制服穿得多整齊,這種第一志願的學生,不僅書讀得好,衣服絕對不會亂穿的,一定規規矩矩,氣質都不一樣。」

 

我想起讀國中時,自己的班導師也常有這樣的語氣:「你們看看高中部信班的學生,那種醫科班的學生,很厲害,不是只會讀書,腦袋都跟一般人不一樣。連壁報都做得不一樣。」

 

想到這裡,我當下往另一邊大步跨了幾步,猛然轉頭往羅斯福路那頭看去,最後索性穿越馬路到對街去買報紙,才勉強抑制自己失禮大笑。

 

大笑之後,不禁覺得前輩們能如此相信某些秩序一定存在,不能不說是一件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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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nlum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