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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早已習慣了日日打字的生涯,只要得空,我還是會特意寫字。
然,身為國文老師,在那五十分鐘裡,自有整片的黑板可以快意
塗抹
。但是我說的寫字,不是公開宣露,而是屬於私人,只向少數
人訴說
的。

寫字,在小旅行的路上寫明信片寄給自己;給思念或喜歡的人寫信
在繁冗的會議或煩悶時,抄書;在記事本上留備忘、記錄行程;
在藏
書的空白頁寫上書齋號;給學生的贈書上題辭;在無人看見的
地方寫
詩。

十五、六歲時,曾喜歡一個從沒談過天的女孩,每天就只有在等校
時,能偷偷看上幾眼。我有一本筆記本,日日抄寫她的名字,每
天都
很用心寫上一遍、兩遍、三遍,像謄寫甚麼重要典章一樣,直
到她也
對我微笑的時候。

女孩早已嫁為人妻,那本筆記本還藏在老家的書桌裡。

二十幾歲時,我答應自己像羅家倫一樣,寫一百封情書給第一個女
友。有時文言,有時白話,為了一個錯字、幾筆歪斜的筆劃,或
彆扭
的字句,就重頭寫起。往往花了一整本信紙,才寫好一封信。
然後在
寄出前,還特地到照相館影印留存,我滿心想要留作老了之
後的共同
回憶。信才寫了三十幾封,兩個年輕的靈魂就各自往不同
的方向走去


後來,寫信給別人的機會少了。我就寫給自己,每在山青水碧或生
轉折之處,我就寫一段話、寫詩,親手一筆一筆寫著,填上地址
,從
四面八方每個停腳的地方,留給未來的自己。

我總執著相信,用力刻寫過的,便不會輕易遺忘。

偶爾路過一些廟宇,合掌默禱之餘,便在一櫃善書之前瀏覽,常有
知名的善信助印的抄經本子。遇有合意的,我就帶回一兩本,煩
躁的
時候,翻開,開始抄寫。向來,發現凡是要求自己抄寫的文字
,總是
免不了拘謹、狼狽,顧此失彼,更少不了錯字。很難順勢而
下,筆動
流轉。。加上虎頭蛇尾,一本又一本的抄經本子,根本甚
少寫完。

字如面目。那些寫不好的字,寫錯的字,一一表露我浮躁、張揚的
一面。每重新檢視,便悔其少書,暗暗羞赧。可那正是我經歷的
痕跡
,用手塗抹,全無遮掩,也無可閃躲地,重現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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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nlum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