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回在媒體上看到新聞人物過世的報導或者訃告,不免會引來許多人議論記者或商家誤用「得年」、「享年」、「享壽」、「享嵩壽」。其中實有值得細論之處。
如果翻檢古今文獻,會發現文人常會隨著行文所需,抽換詞彙,字詞之間未必有何不可逾越的界線。如曹雪芹《紅樓夢》第一百一十回:「聽見賈母喉間略一響動,臉變笑容,竟是去了。享年八十三歲。」又如戴名世〈鄭允惠墓志銘〉:「君生於明崇禎壬午十一月二十一日,卒於清康熙丁亥六月初四日,得年六十有六。」其中「享年」、「得年」等用法,都與平日國文課程所教不同。
或許受考試之限,國文課程一直極為強調正訛辨別,為了確立單一的答案,總是刻意排除文本中本來紛然並存的複雜現象。
當然,人類為了便於認識外在的世界,避免在紛雜的現象中,茫然無緒,所以化繁為簡,建立起系統的分別,本屬難免。然而,這種非黑即白的切割用法,只是教學、認識過程中的權宜之計,並非真實的現象。我們卻常常誤認為這是具體的語文規範,其實謬之千里。
一如國文課程中,大家耳熟能詳的「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格律之說,或者中學試題常對比的「古體」、「樂府」之別,都不合於真正的文學現象。只是一種看似方便,實則有誤的說法。
更應該深思的是,如此二分切割的思考模式,常讓我們忽略了許多複雜的真相,誤以為世界是截然對錯的線內與線外。
另外,即便「得年」、「享年」、「享壽」、「享嵩壽」等用語,自古以來有其主流、習慣的用法,卻與今日生活型態脫節。須知詞彙之間,本就蘊含極強烈的價值、情感色彩。脫離價值與情感,所有的辭彙都只是冰冷的組合而已。冰冷的詞彙,終將被人類所捨棄。
古人平均年齡約在三十至三十五之間,而目前台灣人平均壽命約在八十,如果中年而逝,卻說享年、享壽,如何符應當今社會的感情呢?恐怕得年的用法,才能表達真正的悲切之感。
想清楚這些問題,或許比爭辯詞彙正訛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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