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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家盟一再反對同志婚姻,主張婚姻制度的規範應具有公共價值的影響,所以宣稱他們認為:「我們的社會倚賴穩固婚姻所建立的家庭,生養健康而正直的孩童,成為國家未來的棟樑。因此婚姻不僅是一段私人關係,還會對社會產生公共的影響。在孩童的成長過程裡,父母親彼此承諾忠誠專一的愛,不僅能有助於婚姻關係的穩固,雙親穩定的關係,還能為孩子創造成長所需的理想環境。而父母親給予孩童的愛與照顧,對於孩童健康成長更有著無可抹滅的影響。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與其他關係不同,這也是國家制定法律規範婚姻的原因。」

 

我相信有不少的朋友,也認同上面這段論述中的許多價值,許多人同樣嚮往穩固的婚姻,「生養健康而正直的孩童,成為國家未來的棟樑。」「雙親穩定的關係,為孩子創造成長所需的理想環境」也認同「父母親給予孩童的愛與照顧,對於孩童健康成長更有著無可抹滅的影響。」

 

但是,請問有什麼根據,可以說明同性婚姻的家庭,孩子不能健康而正直,孩子不能成為國家的棟樑,雙親的關係不能穩固,孩子不能得到成長所需的理想環境呢?

 

所有同志朋友,和所有的異性戀一樣,他們有一樣的喜怒哀樂,悲歡愁喜,它們有的人可能正直、勇敢、柔和、樂觀,同樣也會有人悲觀、偏執、懦弱、陰暗。所有異性戀者人格裡所擁有的正面、負面,他們也都擁有。

 

異性戀者期待經營一個美好的家庭,同志朋友也一樣。

 

同志朋友婚姻裡可能面對的難關與艱辛,異性戀者的家庭同樣要面對,一樣都少不了。

 

你說同志家庭要面對社會異樣的眼光,異性戀家庭就完全不會受到歧視嗎?我們這個社會或隱或顯的歧視太多了,殘障者受歧視,不同族群受歧視,經濟弱勢者受歧視,不同政治立場者受歧視.......。受歧視者就不能擁有美好的婚姻嗎?

 

何況歧視的源頭,不就是護家盟一流的人嗎?

 

這種立論根據,跟舊時代裡,規定要繳一定數額的稅金才能擁有投票權,規定男性才能擁有投票權,某些國家鼓勵高學歷的國民多生育小孩,觀點毫無二致。

 

而那些莫名其妙的限制,最後都變成歷史的灰燼,而被後人嚴厲批判而已。

 

即便我們承認護家盟對婚姻的價值主張,是真誠信仰,的確有他們自身群體內所可以執守的倫理價值好。那麼異性戀者的婚姻中,只要不符合他們所期待的標準,那護家盟是不是也應該站出來反對?主張立法規定不合標準的不能結婚呢?

 

他們沒有這樣做,若不是思路不合邏輯,就是他們根本對那套價值沒有虔誠信仰,心中唯一的主張就是異性戀者可以結婚,同性戀者不能結婚而已。其他所說的那些正直、健康、理想都只是虛偽的修辭。

 

要談傳統價值,讓我們再讀一次《孟子》,孟子說得清楚:「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詩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夷,好是懿德。』孔子曰:『為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夷也,故好是懿德。」

 

仁義禮智所有的價值,所有的世人,只要是人都固有之。說白了,異性戀者有的,同性戀者也有。在道德、價值的議題裡面,異性戀者沒有獨佔論述的
權力,護家盟更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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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nlum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