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06

〈不是支持與否的問題,是法定資格的問題〉


誠如板上許多論者所言,任用資格才是本次爭議的根本所在。換言之,無論為黃校長背書的教育部、黃校長或者遴選委員會都必須能斬釘截鐵證實這點,方能杜悠悠之口。

其他纏繞著外緣問題,所謂立委或有心人士的炒作、煽動,或者所謂能力才是重點、所謂轉型是師大當前首務,所謂蓋章是陋習,所謂部長與校長認不認識云云,其實都只是託辭。這種夾纏逃避的說法,大家實在太過熟悉了。黃校長有無能力的討論,板上的同學或許有資格申言,至於教育部和黃校長是全然沒有立場主張的。因為,在這爭議之中,確立資格合法才是最基本,也是唯一的問題,這也是教育部與黃校長不容迴避的重大責任。

黃校長有沒有能力主掌師大校政,那要假以時日。黃校長有沒有法定的任用資格,則是一翻兩瞪眼簡單直截的問題。

誰不希望師大可以有良好的前景,誰不希望師大有良好的管理,誰不希望在未來師大具有競爭力。但是這與黃校長具不具備法定任用資格完全無關。用一種不言自喻的公眾期待,連結一個不相干的法律爭議,根本上就是一種邏輯謬誤,更是一種語言煙霧彈。

黃校長和教育部如果真的疼惜師大,就請拿出斬釘截鐵的證明,趕快讓校務回歸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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