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落款,華人傳統的官僚,由於多數須由科舉出身,書法與文章是基本要求,不管作品格調高不高,總能寫幾筆字,撰述點文章。進入民國之後,也還不少人能寫。但是到了當今社會,書法與文章,這本不是現代官僚需要具備的能力。一般喜好文藝者,也多數能書者不能文,能文者不能書。但是有些宮廟、名勝,偶而需要對聯點綴,又要邀請地方官員名義「增光」,就會出現「○○○撰,●●●書,◎◎◎題」的怪象,一副對聯,三人掛名,到底有何光彩?官員如要掛名,還不如捐筆錢,寫點信士、信女某某某捐贈,來得實際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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