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剛過,母校文學院大樓的碑石,就遭到不同意見者噴上了「黨國走狗」四字,噴漆者大概想對師大老校長劉真治校功過,宣示一下自己的品評。

 

令人費解的是,為何不是塗抹老校長的銅像,也不在教育學院校區孔子像的「有愛無恨」碑文下手,單單挑了文學院碑石呢?大概是此方碑石面積最大,宣示的姿態可以最張揚吧!宣示的動作做完,又恐校園媒體的報導不足,還特地聯絡校園記者,表達自己的匿名看法。

 

我對老校長的功過,並沒有太多深切的好惡情緒。在四六事件中,他是不如台大的傅斯年風骨錚錚,然而在當時黨國的體制中,老校長是不是最具象徵意義的「惡人」呢?「黨國走狗」是不是就足以「蓋棺論定」?

 

對文學院碑石噴漆,是要罵老校長,還是要罵文學院。

 

說白了,這是「政治動作」、「政治評價」,而不是「歷史評價」。「歷史評價」要說服一般大眾,工作量太大。「政治動作」、「政治評價」,要引發大眾側目,相對輕易許多。然而這些噴漆動作,我總覺得十分廉價。不費甚麼氣力,就要招惹大家的眼光,實在未免「食好做輕可」。

 

要宣示理念,力道不妨下足一點,拿起鐵鎚,直接敲毀碑石,直接打壞老校長塑像,簽下大名,慷慨繳罰款,瀟灑接受司法機關問訊,宣示自己的理念,比較有點豪傑氣。不然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老子某某某,老子怕誰,好好寫文章、演講、召集幾百人包圍師大行政大樓,衝進去校長室住個幾天,都是正正當當,大氣極了。像這種小動作,根本就是豎子,還敢以四六事件之名,辱沒四六事件裡被黨國壓迫的老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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