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有機會和一位資深的校長同席而座,彼此閒聊。我簡單自我介紹自己任教的學校,說目前在在教師會擔任總幹事。這位校長是一位相當熱誠的教育界前輩,聽到教師會,眉宇間立刻露出憂心忡忡的神態。嘆了一口氣,說:「唉!教師會啊!不要弄得像宜蘭縣那個團約這樣!」

 

果然很多人連團體協約是啥都不知道,就開始反對了。比如能簽團體協約的是教師工會,而不是教師會。

 

我微微欠身,向前輩致意:「校長千萬別擔心,不要被某些搞不清楚情況的團體誤導了,團體協約的每一項約定,都是教育部早就發出公文明文函示,長期以來說要保障的教師權益。都是早就有的法令,都不是新的。您別擔心。沒事的!」

 

前輩還是眉頭深鎖,放不下心來。我趕忙發揮雙魚座大男生的溫柔特質,露出最開朗的笑容,再度欠身:「校長,您真的別擔心。我所認識的校長都很棒,不會跟其他縣市一樣。只要校長們能跟老師群體站在同一陣線,大家一起努力,教育環境一定會越來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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