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年中曾寫幾篇文章討論我對同性婚姻與多元成家的看法,在此不另贅述。不過以我所偏向的「存心倫理學」來說,實在很難認同護家盟將「一男一女」的形式,視為婚姻關係無可挑戰的倫理律則。他們先將自身所堅持的某種世俗形式,未經任何檢證,便偷樑換柱視為「天理」,再以這偽託的「天理」,來壓迫人性。無非只是台灣現代版的「禮教殺人」、「禮教吃人」。
 

更何況護家盟對「家庭」、「婚姻」的論證,比起傳統「禮教」的論述來說,還粗劣得多。
 

此外,我不太理解廁身其間的佛教界人士,是根據哪一條佛理來發言?那個所謂孔孟協會的,又根據甚麼經典來反對同性婚姻?你要不要檢證一下,你身邊那群宗教人士,其中多數人的信念,可能違背儒家傳統更嚴重,你和他們站一起,邏輯錯亂到不行。如果沒有甚麼經典依據,還是別掛那個牌子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anlum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