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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社會十餘年,每每看到許多具體事務的爭執上,常有些人喜歡訴諸道德性的指控。這些指控,往往與身分連結,比如說你是老師、學生、行政人員、男生、女生等等,所以你應該如何如何等等,不一而足。

然而依據身分所提出的指控名目,可能完全沒有任何倫理依據。或者即使有倫理依據,卻缺乏更細密的推論。這些指控充其量就是「我覺得」、「我認為」而已,頂多是個人直觀的訴求,甚至沒有群體的支持。

以教師為例,比如說「教師應該犧牲奉獻」,「犧牲奉獻」的具體內容是甚麼?跨過甚麼標準叫做「犧牲奉獻」,沒有「犧牲奉獻」是不是就不夠格成為教師,應該受到批評呢?這是自我的道德要求,還是群體的統一標準?

這些其實都應該細密討論。但是往往就是一頂大帽子壓下來,討論工時,討論待遇,討論合理的工作內容,討論健全的校園教學環境。主管機關往往不肯就著具體情形,逐項討論。不是東拉西扯,不然就是攻擊你的身分。

為什麼從身分攻擊,因為在具體事務上,他沒有能力解決,或者說不出服人的道理。

訴諸身分,讓人綁手綁腳,然後掌握權力者就可以動手動腳了。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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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nlum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