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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2002.02國立路竹高中國中部學生毆打教師事件

我常在想;當我們身為教育人員時,是否就背負著必須永遠原諒受教學生的的義務?原諒如果有意義,那是因為原諒的背後蘊含著深厚的教育意義和人格展示。只是何其難也?

在龐大的社會結構下,原諒的美德往往只是出於權力的造弄,或者某種據說是教育理想的論述需要。因此和「深厚的教育意義和人格展示」常常無關。脫離具體的生命情境而孤零零講一個教育理想,不但無益空洞,而且是真正的麻木不仁。很不幸,多數的教育論述都是麻木不仁而又自以為充滿理想。荒謬而且殘忍。

我常對自己說,我相信愛與熱情可以永不熄滅,但是一個只靠愛與熱情來支撐的教育環境多麼可悲。因為和諧而合理的教育環境中,根本不必強調愛與熱情。當我們不斷強調愛與熱情,只是告訴這個族群,這個社會,我們的教育已經走到多麼絕望而不可救的地步。

的確,多少孩子因為社會結構,因為家庭因素而走上歧途,如果我們有能力,別說身為老師,就算只是無關的陌生人,我們也會有伸出援手的惻隱之心。只是,在我們看到的世界中,老師,一個願意付出熱情與愛的老師,是多麼孤獨和無助。因為我們的教育已經惡化到必須不斷期待,甚而要求、壓迫老師必須用生命的光與熱去燃燒,撐開教育良善的那一面。

只有有到有序的環境,愛與熱情才可能一直燃燒。否則只是無盡地隨著生命而消逝。

不要誤會,不要以為我只把教育當成糊口的工具。正因為我們把教育當成志業,當成理想,才深深知道,只有愛與熱情撐開的教育是病態,而不是常態。要孩子好,就該有合理的社會運作結構,文化基礎,和龐大的政治機器作為後盾。很可惜,台灣的政治機器除了權力造作,很少真正為我們撐開合理的教育環境。

因此,要孩子學著負責,學著付出可能龐大的代價,逼迫我們的環境去深切反省,共同要小孩子學習負責。以社會、家庭、法律作為教育的後盾,然後愛與熱情才可能真正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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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nlum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