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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憑著脾性感官,我們怎能那麼武斷,說喜說怒?許多時候,我們
對人的理解,其實都太浮淺,太簡化了。一個人積累十餘年,二十
幾年甚至一輩子的生命痕跡,我們有多少資格可以率爾評斷?指三
說四,而只因為我們喜歡,或不喜歡。我們真的完全理解對方嗎?

面對不同的生命,我們在好惡之外,在喜歡或討厭之前。應該懷著
謙遜,嘗試理解。看見美善的一面,固然欣喜,看見醜惡的,應該
悲憫。妳說這不是太勉強自己,太不直接了嗎?

是的,是有些勉強,太不直接了!但是,我們又憑著哪一點,認為
自己不需要勉強,可以那麼直接。尤其,如果當我們知道,所謂直
接的好惡,可能會傷害一個人時,我們可能要停一下,想一下。率
性表達,當然乾脆爽快,也可能簡單多了。但是,妳真的覺得,另
一個生命有那麼簡單嗎?

將心比心,我們是否也因為別人的好惡,而曾經受到傷害呢?

對於原則是非的的問題,我們當然應該堅持。對於喜歡與否的問題
,我們則應該寬大。很可惜,在我們的社會裡,對於大原則、真是
非,總是十分軟弱,以情害理。對於人際中無關緊要的細節,卻又
斤斤計較!

我曾經問過一個朋友,如果對我不熟,會不會因為我的天疾而感到
排斥,他想了一下,點點頭說:可能會討厭吧!我又問:現在呢?
她說:認識了之後,理解了就不同!

這個例子,或許可以讓妳再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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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nlum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