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學生自習,我伏在講桌上,寫好一封到美國的信。原為抄錄
一首七絕,卻連寫了四頁。到桌邊問問題的學生,側頭看了,
一臉狐疑。對她們而言,朱絲箋顯得太過老氣吧!

很長一段時間,我都不願寫信。連電子信件都懶寫,總覺得落
定字句,有無比的壓力,何況親筆寫信。

有一年,我常向基隆寄信,每次落筆都要磨耗一本信紙。揉扯
掉的,總比寄出去的厚達數倍。我細心呵護每張信紙,希望字
字句句都有細微牽扯的力量。有時,信不必寄那麼遠,只要從
男舍,走到鄰近的女舍,投入收信的木屜。寫得無非三兩生活
瑣事,比如從迪化街買來什物,或是哪條巷子遇了誰。輕輕漾
漾,不著邊際。

這麼簡單的物事,我卻下筆艱難,我覺得話說得不漂亮,更覺
得字醜。收信的人,有時回,有時不回。我則在想像揣測中一
慣不安。

後來她說:很久沒收到信了。因為,我總是不耐隔三五天,才
知道模稜兩可的答案。我無法預測未來,便總是急躁地從她臉
上尋找訊息。

然後,終於斷了訊。

我幾乎遺忘,寫信是什麼感覺?不管給誰,我總不自覺逃躲,
直到事過境遷,無須再寫為止。我忘了寫字的觸感,也把對未
來的想像騰空,只留向自己喃喃複習。

慢慢地,我不知可以向誰寫信。不必為啥目的而寫,只是想說
我很想念;說我看到一株花,開了很久都還沒凋謝;說我夜裡
回家時,月橘開了。說我騎車到碧砂漁港,吃完了兩、三個餅
,又獨自回來。

能說的,也只是很短很短的套語。於是我開始寫詩,留給有一
天突然讀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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